
近日,岚山区共查获3台“百吨王”。经过磅检测,王某驾驶的鲁L9***8重型半挂车货总重136.650吨,超限超载比例178.88%;胡某驾驶的鲁L7***0重型半挂车货总重138.050吨,超限超载比例181.73%;宋某驾驶的鲁L9***3重型半挂车货总重149.250吨,超限超载比例204.59%。交通运输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对这些名副其实的“百吨王”车予以立案处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胡某、宋某驾驶货车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监督卸载超限超载货物287.25吨。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道路运输安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安排部署,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岚山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交警岚山大队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三轴以上非法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货车非法改装非法大件运输等行为;严厉打击绕行农村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冲闯检查卡点、高速公路入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百吨王”为车货总重超出百吨、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不仅严重影响车辆制动,还大大缩短车辆及道路桥梁使用寿命,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为了驾乘人员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货运行业良性发展,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货运企业和驾驶员自觉依法装载运输、文明安全驾驶,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岚山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和交警岚山大队等部门将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的通知》(鲁交〔2023〕4号)要求密切沟通协作,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持续保持治超联合执法高压态势,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