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日照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有关“房价”官方进行回复了!一起来看看!
房价高升,刚需难以保证,市政府将采取怎样的措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监管、强化房地产市场供给关系调控、均衡配置中小学教育资源、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做为房地产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住宅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房管部门以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打击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恶意炒房等行为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开展了专项行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并将核准的“一房一价”在售楼现场公示,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并规定3个月内不得涨价,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的,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
因市区房子的价值并不在于房子本身,比如学校、医院、商圈等各种办事机构,这些稀缺资源给购房者带来各种便利,所以比远郊的房价高,这是由市场决定的。2017年9月28日,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出台《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今年,为防止我市房价上涨过快,3月14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了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的管理,切实保证我市商品住宅价格保持稳定。
房产执法部门不定时现场检查,对未取得预售许可、预售房商品房未现场公示“一房一价”予以严肃查处。
严禁囤房居奇、捂盘惜售行为。对商品住宅具备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给予严肃查处,下发整改通知。
通过各级各部门努力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市政府是否会出台政策打击炒房
关于价格问题。受棚改货币化安置、建设成本增长、供需关系影响等因素,我市住房价格同比有一定上涨,但仍处在合理运行区间。2017年以来,为加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市住建部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6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建房函[2017]10号)等文件要求,采取了强化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批,强化资金监管,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市场执法检查等相关措施,切实保证我市商品住宅价格保持稳定。3月14日,市住建部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中介炒房”的问题。自2017年3月份以来,市住建部门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全市中介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情况看,未发现中介公司虚假宣传、炒房囤房现象。对于发现有恶意造谣惑众、制造紧张气氛、顶风而上的企业和机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