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列报道 五莲:“1+4”构筑农村民主管理监督新模式(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农村村级权力集中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保障农民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已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课题。五莲县通过推行“1+4”民主管理监督模式,既改变了长期以来村级监督机构缺位的局面,也唤起了群众参政议政、监督行政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热情。 五莲县洪凝镇大尧居委会村头新建的超市就快竣工了。这座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超市建成后,将给附近几个村的村民购物出行带来极大方便。因为工程从上马、招标一直到建设,全部过程都有村监委会参与,村民们都称之为“放心工程”。 洪凝镇大尧居委会支部书记安茂伟说,通过监委会,让监委会了解村委干的什么事,是怎么做的,让老百姓放心。 五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秦杰认为,有效的监督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正是村支委会、村委会和监委会三者各司其职,形成了乡村民主自治稳定的三角架构。他说,通过两委变三委,实行体制上的创新,并配套跟进四项制度,使之形成科学有效的民主管理模式,广泛组织实施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以此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在这种全新的管理模式中,村财乡管、勤廉双述、村务公开、公章管理四项制度的有机整合,更增强了监督效力,使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纵横交错、点线面结合的严密体系。尤其是村务开支、公章使用均由乡镇代管,从根本上杜绝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和村务不公开现象。 据街头镇财经办主任刘龙祥介绍,全镇77个行政村财务全部实行村财镇管,对村级收入支出业务由村监委会审核后,在村里张榜公示,让村民知道。然后由镇财务核算中心严格把关后才能入账。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制度,要保持长久的生命力,使其在权力架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党委的强力支撑是关键。 街头镇党委书记朱洪斌说,镇里成立了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帮助协调好“三委”关系,保证他们充分行使权力,对两委工作既监督又支持,共同搞好新农村建设。 一年多的实践表明,推行“1+4”构筑农村民主管理监督制度,从根本上转变了村干部的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使村干部从“我说你听、我定你办”转到民主、法制、服务、示范上来。如今,五莲县村级组织在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等方面,问计于民,实行集体决策,已经成为一种自觉。 五莲县委副书记杜江涛总结说,这一模式,不仅从制度上保证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而且促进了农村干部领导方式方法的转变。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作为一种有益探索,我们将继续深化完善,不断总结提高,使之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