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交警直属大队获悉,即日起,日照市开始加强市区货运车辆管理,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3月1日,日照市交警直属大队组织十余家市区的工程业主、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
“市区内各类在建工程相继开工,大量工程车辆通行市区道路,在助力城市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交警直属大队教导员王洪木表示,超载、超速、违犯标志行驶、无市区通行证、无有效覆盖装置等严重违法现象普遍存在,土石飘散、洒漏、掉落以及行车噪音导致的环境污染和扰民,特别是交通安全的影响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幸福健康带来极大冲击。
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市区环境整洁,市民生活安定,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根据规定,驾驶工程车辆,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身携带;证件被扣期间,不得驾车。车辆应当在检验有效期限内,并随时保持各类安全机件性能良好、有效。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拘留,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要求,驾驶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行驶,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还应当保持更低的安全车速;严禁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违反规定超载的,依法予以处罚。运输土石时,应按规定进行覆盖,行驶中不得洒落;遇有雨、雪、雾天等能见度低和路面湿滑等影响行车安全情形的,工程车辆不得在市区行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即使办理了通行证,也必须规定的时间内和指定的路线上行驶!”王洪木强调,工程车辆必须避开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高峰时的周边道路。 黄海晨刊 迟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