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日前,山东省日照市法制办对38家市级机关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并通过日照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只要登录日照政务网,点击“政务公开”栏目进入“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栏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处以1000至10000元的罚款”,具体该罚多少?这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容易被滥用。自由裁量权如果行使不当,还容易导致“同案不同罚”等行政执法不公现象,滋生权力腐败,引起老百姓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合法不合理”的抱怨。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今年3月份,日照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各部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和调整。8月份,38家市级机关以正式文件形式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将2206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为7688项裁量标准。日前,日照市法制办将细化、量化后的标准在日照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赵书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