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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重金引进人才 工作满五年给10万元房补
来源:日照黄页网 发布时间:2013-6-30 8:48:00 阅读:1802

    外国专家来日照工作的,可享受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每人次最高3万元的政府专项资助;从事科研或者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引进后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在日照工作满5年,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对成功引荐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所推荐人才获得资助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这些诱人的政策,是我市专门用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的。

    近日记者从中国蓝色经济引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最新制定的《日照市引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

    □专项资金扶持四个方面

    为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激励、培养,推进中国蓝色经济引智试验区建设,我市专门制定了这一办法。办法提出,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人才项目、人才载体建设和人才服务保障。

    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包括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其中,引进外国专家项目指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目前国内尚未解决的技术和管理难题而聘请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专家来日照工作的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指通过引进国外智力,引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能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后已经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新品种的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指围绕本市改革发展需要,选派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者管理人员,赴国(境)外通过授课、研修或者实习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学习国外先进生产技术或者科学管理经验的项目。

    人才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项目、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新引进的符合《日照市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新引进的从事科研、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1年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指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新建的人才载体则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如,国家级或省级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新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或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新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或者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日照创办的产学研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合作发展研究中心等。

    人才服务保障项目包括设立海外引才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引智项目评审、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对接等重要引智活动,高层次人才享受免费体检、休养考察、免费入驻专家公寓或者享受租房补贴等。

    申报审批程序      以上四个方面都有详细的专项资金扶持规定,本报将在后续报道中为您逐一介绍。如果您有符合规定的引智项目,可以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申报——
  首先关注引智办、市财政局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或者申报通知;然后按照属地原则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报送项目申报书。市管及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引智办和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     您上报的内容由县级初审合格后联合行文报引智办和市财政局;引智办、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后,组建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引智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通知。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据悉,引智项目单位应当将专项资金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加强财务内部监督与检查,实行追踪问效。如果出现“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专项资金、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已经下拨的专项资金将被追回,该单位在5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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