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杨帆)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日前发布。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13项,其中取消21项,下放92项,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日照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县域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2013年集中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工作,凡能下放的市级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开展了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取消和下放工作。按照应放尽放、方便群众和依法推进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先后经过清理上报、征求意见、审查核实、对照梳理、反馈会签、再次对接六个阶段,圆满完成了这项工作。
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包括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登记及年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与企业经营关系密切的事项,以及老年优待证办理、普通船员证书核发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项目,这些项目目前市级每年办件量都在100件以上,下放后必将进一步为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这些审批事项下放到区县后,将最大限度的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为审批业务办理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相关要求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下放的事权规范运作
日照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工作,对下放的事权要及时组织县区政府(管委)承接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并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
各县区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布的下放方案,主动做好与市政府部门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承接机构、人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满足下放所需的软硬件条件要求,在规定的施行日期前完成职能移交工作。对市政府部门下放的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县区政府(管委)政务服务中心运作。
对于转报服务的项目,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申请材料转报上级审批部门。申请人直接向市直部门申请的,市直部门应当受理,不得拒绝。对于工商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前置审批主管部门要会同最终审批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不得相互推诿。
对取消和全部下放的事项,原审批部门不得变相审批;对下放的事项建立动态监管和评估机制,对不符合实际、不能满足便民高效等要求的下放事项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凡属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连同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权同时下放。各级监察机关、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事权下放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下放的事权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权下放后与现行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应当对涉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
日照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部门名称项目名称取消依据
1市经信委煤炭经营资格审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2市商务局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3对外承包工程项下设备出口备案
4市科技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核《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2013〕49号)
5冠以日照市“专利”名称单位设立审核设定依据《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2013年9月1日废止
6市公安局边防治安管理许可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7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8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影响城市绿化行为审批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9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0市水利局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验收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12市文广新局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核《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2013〕49号)
13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许可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14市卫生局公共场所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5市体育局二级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16市民宗办宗教团体进行宗教性培训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17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市地税局对企业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
18市国税局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许可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市地税局印制有本单位名称或本单位自行设计发票的许可
19市地税局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
20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
21日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个例点击
老年人优待证 办理更便捷
日照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日照市老龄办负责的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位列其中。28日,日照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原来区县的老年人办理优待证需到区县老龄办办理,区县老龄办再统一集中到市老龄办办理,周期较长。
“此次调整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国际海洋城所辖区域由市老龄办负责,其余市县两级都可以办理。日照市60岁以上的人口共40余万。近几年来,老年人优待证每年的计划办理人数都在万人左右,受益面还是很广的。”该工作人员说。
下放方式主要分为五类
日照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下放方式包括全部下放、转报服务、市县两级都可办理、分规模层次等部分下放、分区域下放等五种不同下放方式。
1,全部下放,是指市级部门不再保留该项目,全部下放到区县级部门审批。
2,转报服务,是指区县级部门没有该项目的法定审批权限,为了方便办件人,由区县级部门代为接收申请材料后,转报市级部门审批。
3,市县两级都可办理,是指办件人可以自由选择到市级或者区县级的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4,分规模层次等部分下放,是指按照规模、管理层级、数额大小等因素划分市县两级审批权限,将该项目部分下放到区县级部门。
5,分区域下放,是指将该项目下放到部分区县级政府(管委)的相关部门。
作者:张永斌 杨帆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